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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报送单位】: | 2009-05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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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措施和局工作会议要求,5月18日,局下发《关于修编局属事业单位“三定”方案的通知》,明确提出了关于职责调整、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、人员编制、附则等五项修编的内容和格式,要求局属各事业单位根据担负的公益性地质工作,结合院(所)地质工作发展方向,认真梳理和研究现承担的主要职责;本着避免职责交叉,理顺职责关系,解决职责空缺的原则提出修编意见;按照精简、高效、统一、效能的原则,合理拟定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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